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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使馆的回应:合作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符合中斯两国共同利益

2018-01-23

  近日来,针对斯洛文尼亚警方采取行动抓捕了一批针对中国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斯国媒体、民众纷纷来电来函询问中国使馆,现将我们掌握的情况回应如下。

  本次抓捕行动取得成功,得益于中斯两国警方的密切合作,也是去年习近平主席特使、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访斯的直接成果。2017年9月,孟建柱特使访问斯洛文尼亚,在会见采拉尔总理和副总理兼外长埃里亚韦茨时表示,两国执法部门间的合作对推动两国友好关系至关重要,近年来涉中国公民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猖獗,希望双方执法安全部门合作打击这类违法活动。采拉尔和埃里亚韦茨回应称,斯方高度重视涉中国公民电信诈骗犯罪问题,绝不允许任何人在斯境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将在司法、执法层面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并与中国加大合作打击力度。此后,中斯两国警务部门就有关涉中国公民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保持着密切沟通和合作,此次行动就是斯警方根据中国警方提供的信息情报采取的侦察和抓捕行动。

  近年来发生在中国的绝大部分电信诈骗是由台湾电信诈骗团伙所为,犯罪分子在欧洲、东南亚、太平洋岛国、非洲、美洲等地设立诈骗窝点,冒充银行、企业、保险公司、司法机关甚至使馆工作人员向大陆群众、海外华侨华人疯狂实施诈骗。由于台湾当局对电信诈骗量刑过轻,电信诈骗违法成本极低,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加入电信诈骗活动,电信诈骗已成为一项产业,据台湾方面数据,约有10万台湾人直接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台湾犯罪分子用骗来的钱款买豪宅、豪车,去赌场豪赌,大肆挥霍。而大陆的受害人多是老人、学生、农民、工人,他们被骗得倾家荡产,一些人为此跳楼上吊自杀,受害企业则往往破产倒闭。比如,2016年5月12日,中国甘肃省秦安县一名教师辛苦积攒的23万元人民币被台湾电信诈骗犯罪集团骗走后,因承受不了打击而自缢身亡。2015年12月29日,贵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被台湾诈骗犯罪集团骗走1.17亿元人民币。

  2017年年中,斯方根据红色通缉令曾抓捕一位来自中国台湾地区的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吴育辉,中方随后向斯方提出引渡请求,但斯方予以拒绝并释放了这一犯罪嫌疑人。此后,越来越多的台湾诈骗犯罪嫌疑人把斯洛文尼亚当作他们实施诈骗活动的安全地,纷涌而至来到斯国。据了解,本次行动前斯警方发现3个窝点,人数上百人,有两个窝点闻风而逃,这次抓捕的3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来自中国台湾地区,针对中国大陆地区实施电信诈骗。根据中国警方提供的资料,至少已经有两起诈骗案与此次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有关,涉及诈骗金额分别为29万人民币和201万人民币。被抓捕的36名犯罪嫌疑人都参与了电信诈骗行为,他们是拿着中国台湾地区护照自由来到斯国的犯罪嫌疑人,而且每人都会从诈骗金额中得到提成,他们有主犯、从犯之分,绝不是人口贩卖或非法移民的受害者。

  因斯方在此次行动前未经中方同意邀请台湾警察来斯,中国大使向斯外交部进行交涉并递交照会。中方认为,斯方此举是违反一个中国政策的行为。有报道称,斯警方已安排好行程来不及调整,而中方在行动前8小时就提出交涉,调整行程有足够的时间;台湾方面来斯的7、8个人员是为了协助提供翻译,但事实上有中国大陆警察应邀来斯参与行动,不存在语言问题,台湾来人在现场也都承认是警察,而不是翻译人员。显然这两个托辞都是站不住脚的。根据中斯两国1992年5月12日签署的建交联合公报,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政府确认不和台湾建立官方关系。一个中国原则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和中国人民的感情,也是中国同世界各国保持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前提和政治基础,一个中国原则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要通过行动体现。中国大陆和台湾警方曾联手多次组织跨国、跨两岸的同步抓捕行动,但台湾警方的任何参与要事先征得大陆同意。

  合作打击包括跨国电信诈骗在内的有组织犯罪,符合中斯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中方呼吁斯方把在本次行动中抓捕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全部移交中方,协助中方彻底查清案情,有效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震慑犯罪分子。中方不希望看到犯罪嫌疑人再次被轻易释放,不希望斯方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中国台湾方面,否则他们将卷土重来,把斯作为可建立诈骗窝点的避风港,破坏斯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损害中斯双边关系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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